刘敦,男,中共党员,国家高级社会工作师,安徽省首批社会工作督导,安庆十届青联常委、市社协专家库成员,现任安庆市乐邻社会工作发展中心总干事,兼任安庆市社会工作协会秘书长,安庆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常务理事、副会长,安徽农业大学和安庆师范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先后在深圳市、安庆市从事社会工作服务与管理工作13年,曾参与深圳市坪山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及“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区”等方案及政策的制定。
服务领域涵盖企业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及灾害社会工作等,先后荣获深圳市坪山新区“服务之星”、“优秀社工”、安徽省“江淮社工之星”“安徽省向上向善好青年”“安庆好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2016年3月,中国社工年会上被评为“2015年度全国百名社工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