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资讯
全省各社会组织: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当前,我省脱贫攻坚任务依然艰巨,特别是受疫情和灾情影响,部分地区农特产品面临滞销难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安徽省“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号召全省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助力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现发出如下倡议:
一、带头参与消费扶贫。消费扶贫是通过消费来自贫困地区的农特产品与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收的一种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之一。参与消费扶贫,既是社会组织彰显责任担当、帮助贫困群众脱贫增收的重要任务,也是有效满足自身物资需求的现实举措。全省各社会组织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商业资源,坚决响应省扶贫办“十二个一”活动中对社会组织的有关要求,积极采购已认定的扶贫产品,带头参与消费扶贫。
二、多种方式组织实施。全省社会组织要在参与“百社进百村”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的基础上,持续发动会员企业采取 “定点采购”“以购代捐”和“以买代帮”等方式,在食堂采购、商务接待、集体福利等方面优先购买已经认定的扶贫产品,推进贫困地区农产品进高校、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电商等“八进”行动。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动员引导会员单位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营”原则,在合理区位设置消费扶贫智能专柜,拓宽消费扶贫渠道。
三、持续强化省市联动。各省级社会组织与市县级社会组织要加强联动,梳理贫困县、贫困村资源禀赋、农特产品和面临困难问题,共同研究制订消费扶贫计划,帮助贫困地区对接外部市场,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供给关系,带动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持续增收脱贫。
四、积极利用新型平台。电商类协会要积极利用“互联网+”优势平台,帮助贫困户拓宽销售渠道增加销售收入,或者通过线上线下培训,为有意愿在电商平台销售扶贫产品但是缺乏经验的贫困户提供指导,帮助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问题。
涓流共汇,足以涌成江河;绵力共聚,定能众志成城。全面小康,是我们的共同追求!脱贫攻坚,是我们的共同责任!希望全省社会组织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持续做好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等帮扶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消费扶贫力度,帮助贫困村提高稳定脱贫能力,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一份力量,展现安徽社会组织的时代风采。
安徽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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